日前,江蘇省公安廳、江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聯合下發(fā)了《江蘇省建筑外墻保溫材料防火暫行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規(guī)范了我省新建、改建和擴建民用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的防火設計及使用。
相比于之前的要求,新規(guī)定更加細化,針對不同的民用建筑,對外墻應采用的保溫材料燃燒性能等級分別進行了規(guī)范。住宅建筑高度大于54m,及除住宅建筑外的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均應采用A級保溫材料;當建筑外墻采用內保溫系統時,人員密集場所及各類建筑的疏散樓梯間、避難走道、避難間、避難層,應采用A級保溫材料;其他建筑、場所或部位,應采用低煙、低毒且燃燒性能不低于B1級的保溫材料。
南京市公安消防局建審科相關負責人介紹,當采用B1級保溫材料時,應按照規(guī)定設置防火隔離帶。并且防火隔離帶應采用A級無機保溫材料,沿樓板位置設置。防火隔離帶與基層墻面應進行全面積粘貼,與外墻保溫同步施工。
不僅如此,建筑外墻保溫系統的施工現場也做了明確要求。B1級保溫材料進場后,應遠離火源,露天存放時采用不燃材料覆蓋。施工現場還應設置室內外臨時消火栓系統,一旦發(fā)生火災事故,可以第一時間進行火災撲救。
規(guī)定還明確了建筑工程主體責任,對建設、設計、施工、監(jiān)理和材料供應單位在建筑外墻保溫工程防火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定的,要嚴格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