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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同曾:墻外保溫防火的重點在哪里?

作者:顧同曾 2010-05-19 閱讀:3773
  

 作為建筑物外圍護結構的外墻保溫節(jié)能體系,實質上有兩種,一種是單一墻體(如加氣混凝土墻體),另一種是將保溫材料與外墻進行復合的墻體,保溫材料復合在外稱外保溫,保溫材料復合在內稱內保溫。目前市場上采用的保溫材料很大一部分是泡沫聚苯板,雖然對其材性有嚴格要求,但是由于工地采購材料時不夠規(guī)范以及管理失當?shù)仍颍谑┕r時有火災發(fā)生。保溫材料著火,甚至有的工程是保溫板粘貼在墻上后被燒毀,引起人們更多的憂慮。其實,工地保溫材料著火與建筑防火設計是兩碼事,工地保溫材料著火屬施工管理問題,與防火設計不是同一概念,只要仔細瀏覽我國現(xiàn)行有關建筑外墻防火規(guī)范,就不難看出現(xiàn)行規(guī)范對外墻的耐火等級、耐火極限,以及不同建筑類型、不同建筑高度等方面都有明確規(guī)定,這些內容是每個建筑師必須遵循的法則。為讓其他專業(yè)人士對這些基本知識有所了解,避免被誤導,少走彎路,現(xiàn)將有關內容作簡要分析。

有關墻體防火規(guī)范摘引說明:

1.本表引用了兩部防火規(guī)范和一部有關住宅墻體防火規(guī)范。

2. 規(guī)范對外墻的防火要求并未因表面附加復合保溫層或裝飾層而另有特殊要求,可視此類復合墻體同樣要符合上述規(guī)范要求。

3.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2006僅引用“民用建筑”部分。

4.承重與非承重外墻應視結構體系而定,如框架結構外墻均應視為非承重外墻。

對建筑外墻防火性能的要求

    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2006第5.1.1條文中指出:非承重外墻的耐火極限對建筑物間火勢的蔓延起一定作用,但不是主要的。由此可見,對建筑外墻的防火主要是防止火勢蔓延,建筑防火的重點是解決耐火等級、防火間距、防火分區(qū)、安全疏散、消防給水、火災撲救、防煙排煙等方面的問題。

    對外墻火勢蔓延的部位及防范重點。一般而言,整個外墻外表面起火燃燒的機率是很低的。首先要弄清楚能夠燃燒外墻表面起火的火源在哪里(除非工地失火)?規(guī)范中都有專門規(guī)定,外墻火勢蔓延主要是防止局部引發(fā)的火源向外蔓延。主要火源發(fā)生在建筑物內部,其蔓延形式對外墻而言,主要是室內的火焰通過外墻門窗洞開口部位往上蔓延到上層洞口并進入室內,引起上層著火,所以上下窗洞口之間的檻墻(包括幕墻兩層間的空隙)應十分慎重,務必處理好,這是防范的重點。二是對于建筑物的防火設計,一個主要目的是便于人員安全順利轉移,便于消防。外墻防火的重點是窗口火向上蔓延,在一定時間內使居民能夠轉移,所以消防部門應設定一時間,以便在建筑設計中采取措施,滿足防火要求。當然也不排斥其他外墻洞口火源的封堵,但不能由此防止對外墻局部火源的蔓延而提出“外墻外保溫的防火問題”,從而提高整個外墻外保溫的防火要求。這不僅在概念上容易引起混亂,也會在建筑上提高成本,給建造帶來困難。試問沒有洞口和火源的外墻(如大型場館、超市等)能與局部問題相提并論嗎?

防止外墻開口部位火勢蔓延的具體規(guī)定和措施

    在《住宅建筑規(guī)范》GB50368-2005第9.4節(jié)防火構造中規(guī)定:設置高度不低于0.8m的窗檻墻或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實體挑檐,其出挑寬度不應小于0.5m,長度不應小于開口寬度。在對防火要求相當嚴格的《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67-97中指出,外墻防火的主要問題是防止或延緩外墻洞口由內向外的火勢經外部窗檻向上蔓延。與住宅建筑“外墻門窗口上方應設置不燃體的防火挑檐,外墻的上下窗間墻高度不應小于1.2m,防火挑檐不應小于1m,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h”類似。歸納起來對外墻窗檻墻的防火措施應采取兩條措施:一條是規(guī)定窗檻墻的高度,二是設置挑檐。當然還可有別的措施。

    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中民用建筑部分規(guī)定:對非承重墻的耐火極限要求不高,甚至對四級耐火等級的非承重外墻允許使用燃燒材料,其他等級外墻為1.00h-0.50h,如某些部位墻體外貼易燃材料,為防止火勢蔓延宜采取一定構造措施。

    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6-2006第2.0.3條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45-95第2.0.4條對“難燃材料”的說明“……用燃燒材料做成而用不燃材料做保護層的建筑構件”。換言之,燃燒材料與難燃材料復合后就可視該部位為難燃材料(當然,外墻的綜合防火性能還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外墻(主要是窗檻墻)如用保溫材料,則宜復合不燃和難燃保溫材料,如復合飾面磚或厚層抹灰等保護層,以達到規(guī)范要求防止和延緩火勢蔓延的作用,不僅只依靠提高保溫材料的防火等級或限制建筑高度來解決,當然還可采取其他措施,如規(guī)定窗檻墻的合理高度以及如上所述設置挑檐或在該部分采用難燃或不燃的保溫材料(包括復合材料)或采用難燃、不燃材料的保溫“過梁”,而且對于采用的材料和材料尺寸須經過研究后才能決定,這才是研究的重點。

關于工地著火

    工地著火主要是由于材料堆放不當和違規(guī)操作所致,它與建筑防火設計不是同一概念,在現(xiàn)行規(guī)范中有明確規(guī)定,如《住宅裝飾工程施工規(guī)范》GB50327-2001中第4節(jié)防火安全第4.2.2、第4.3.1、第4.3.2、第4.3.4條和第4.3.6條都有防止工地發(fā)生易燃物引起火災事故發(fā)生的詳細規(guī)定,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2006第4.5條對工地可燃物的堆放和防火間距也有詳細的條文規(guī)范,這些都屬于工地管理問題。

結論

     一是外墻防火的燃燒性能、耐火極限、防火等級等,在現(xiàn)有國家的規(guī)范中均有明確規(guī)定,有章可循,不管其外表復合何種材料都應遵循這一規(guī)定,不因復合不同材料而有其它不同的規(guī)定。

    二是外墻的防火問題正如規(guī)范中所指出的要防止局部有火源的洞口火勢蔓延一樣。具體部位是外墻開口部位,內部著火,經窗口往上開口部分蔓延。所以整個外墻防火主要解決的是這一局部問題,包括外保溫在內都應根據(jù)規(guī)范提出的原則及其他措施進行解決。

    三是工地易燃材料著火有的是施工管理問題,有的是意外失火(如燃放煙火、爆竹等),不屬建筑防火設計范疇。在施工和管理中嚴格按現(xiàn)行規(guī)范中的有關條文認真執(zhí)行即可。

    四是規(guī)范保溫材料的質量很有必要,但應根據(jù)外墻實際情況而定,外墻外保溫的防火設計應是“規(guī)范材料、局部防范”。

    因此,清楚了解外墻外保溫的防火重點,做到有的放矢,有針對性地進行技術攻關和措施防范,才能預防火災事故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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