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的報道,為全面促進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的發(fā)展,保障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降低資源消耗和環(huán)境污染,深圳將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同時,針對裝配式建筑住宅項目給予獎勵,最多可獎勵5000平方米。
裝配式建筑是指用預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裝配而成的建筑,包括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現(xiàn)代木結構,以及其他符合裝配式建筑技術要求的結構體系。
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規(guī)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1月20日印發(fā)的《深圳市裝配式建筑住宅項目建筑面積獎勵實施細則》上看到,《細則》適用于建設單位在自有土地上申請實施裝配式建筑的住宅項目,而不包括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項目、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項目以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筑的住宅項目。
《細則》稱,獎勵的建筑面積不得超過符合裝配式建筑相關技術要求的住宅項目建筑面積的3%,最多不超過5000平方米,同時獎勵建筑面積無需修改已有法定規(guī)劃,獎勵后的容積率不得超過《深圳市城市規(guī)劃標準與準則》中規(guī)定的容積率上限。
所獎勵的建筑面積的功能為住宅的,不納入預售范圍,并按照深圳市宗地地價測算規(guī)則計收地價。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和起始年期維持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約定不變。
此前的1月12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在《關于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的通知》中明確,新出讓的住宅用地項目和深圳市政府投資建設的具備條件的學校、醫(yī)院、養(yǎng)老院等公共建筑項目,以及深圳北站商務中心區(qū)、坪山中心區(qū)、寶安中心區(qū)、國際低碳城、大運新城等重點區(qū)域,要率先推進裝配式建筑。
此外,納入“十三五”開工計劃(含棚戶區(qū)改造和城市更新等配建項目)獨立成棟,且截至2016年6月27日尚未取得《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項目也應當實施裝配式建筑。其中,裝配式建筑技術標準規(guī)定最大適用高度以內的項目,應當符合深圳裝配式建筑預制率和裝配率要求。
除了連發(fā)《通知》及《細則》,深圳市市長許勤1月13日在做政府工作報告時,對2017年裝配式建筑的發(fā)展做出了具體要求——推廣裝配式建筑和合同能源管理,加強建筑廢棄物源頭減排和綜合利用,新增綠色建筑面積800萬平方米。
自2016年下半年以來,各地對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guī)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關于“發(fā)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的要求,持續(xù)發(fā)力。2017年1月10日,住建部發(fā)布了三個裝配式建筑的國標:《裝配式木結構建筑技術標準》、《裝配式鋼結構建筑技術標準》以及《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技術標準》,三個標準將在6月1日統(tǒng)一實施。
此后,各地紛紛跟進。江西南昌縣將在三年之內共安排近2億元專項扶持資金,用于裝配式建筑發(fā)展。山東淄博明確2017年新建高層住宅實行全裝修,而全裝修裝正是裝配式建筑產業(yè)鏈中的一環(huán)。山西太原、大同同時開建裝配式建筑產業(yè)基地。在武漢,美好置業(yè)集團與國際裝配式建筑領先企業(yè)德國艾巴維集團簽約,將在5年內投資100億元,引進50條全球最先進的裝配式住宅生產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