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ZCGK2014-017
1. 招標條件
齊齊哈爾市碾子山糧庫保溫鋼板平房倉項目已由財政局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下達采購計劃,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本項目以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1 )建筑規(guī)模: 1980 平方米
( 2 )計劃投資額: 260 萬元。
( 3 )建設地點:齊齊哈爾市碾子山糧庫院內
( 4 )招標范圍:采購需求和工程量清單中全部內容;
( 5 )計劃工期: 10 月 30 日前完工;
( 6 )標段劃分: 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鋼結構工程專業(yè)承包貳級以上(含二級)資質并同時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級資質。投標人提供企業(yè)實力、信譽以及可以說明企業(yè)在國內范例工程的相關材料,包括合同。
3.2 本次招標 拒絕 聯(lián)合體投標。
4. 投標報名:
4.1 本項目報名時間: 2014 年 6 月 20 日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上午 8:30 — 11:30 時,下午 1:30 — 4:30 時(節(jié)假日除外)。
4.2 報名提供資料:
( 1 )營業(yè)執(zhí)照
( 2 )組織機構代碼證
( 3 )稅務登記證
( 4 )銀行開戶許可證
( 5 )法人代表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
( 6 )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記錄證明
( 7 )相關資質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上資質的符合性審定以評標委員會評標結論最終認定為準。
5. 招標文件的獲?。簬?U 盤或提供電子郵箱。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時間為 2014 年 7 月 10 日上午 10 點 30 分,投標文件遞交地點為 新明大街 29 號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16 室 。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齊齊哈爾市政府采購網、齊齊哈爾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網上同時發(fā)布。
8. 聯(lián)系方式:
采購機構名稱:齊齊哈爾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采購機構地址:齊齊哈爾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華區(qū)新明大街 29 號)。
聯(lián)系人及電話:林海波 郭琳 0452-2799613
齊齊哈爾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